作者:曹慧聪
年8月,广西平南县,黄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十级伤残。经交警大队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
胡某有5个孩子,均未成年,其配偶已去世。
年,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18.5万,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9.7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总额。
一审法院认为:
参照当地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元/年,年赔偿总额上限为元/年,胡某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1%,被抚养人为5人,被抚养人生活费总额为元。
二审法院则认为,被抚养人生活费总额为元。
后胡某申请再审,再审法院认为,二审法院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年赔偿总额上限为元/年×11%=元/年,计算方式不当,一审法院的计算结果正确。
附:一审法院计算方式每年每份被抚养人生活费为元/年×11%÷1=元/年
第1-3年,有5名被抚养人,年赔偿总额为×5=,未超过元/年的上限,第1-3年的赔偿总额为×3=元。
第4-5年,有4名被抚养人,年赔偿总额为×4=,未超过元/年的上限,第4-5年的赔偿总额为×2=元。
第6-7年,有3名被抚养人,年赔偿总额为×3=,未超过元/年的上限,第6-7年的赔偿总额为×2=元。
第8-9年,有2名被抚养人,年赔偿总额为×2=,未超过元/年的上限,第8-9年的赔偿总额为×2=元。
第10-11年,有1名被抚养人,年赔偿总额为×1=,未超过元/年的上限,第10-11年的赔偿总额为×2=元。
综上,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元。
资料来源:《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问题》——人民司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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