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我儿子差点被人贩子拐卖了!”
4月20日晚8时许
平南县公安局报警台
接到一名大新镇大中村群众来电
接到警情后,平南县公安局大新派出所副所长谢其森立即率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调查中,当事人李某某(男,9岁)称,当时他正在村里的巷子玩,突然,两个戴面具的男子开着一辆电动车来到巷口,其中一人用塑料袋套住他的头、另一人用手铐拷住他的手……他趁两名男子去开电动车时,逃了出来……
朗朗乾坤
人贩子那么猖獗???
根据李某某的陈述,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走访该村村民、调取该村及周边监控,民警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两名戴面具男子的线索。
难道两名戴面具的男子从天而降?
当民警再次询问李某某时,他的陈述与之前又有明显出入
事出蹊跷必有妖
那么事情的真相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呃......
真相只有一个
就是熊孩子撒谎
原来当天李某某在放学回家途中,路过一个废品回收站时,捡到了一副破旧手铐,出于好奇,他用手铐拷住了自己……
结果,当他想打开手铐时,却怎么也打不开了
由于害怕被家人责骂,于是就撒了这个弥天大谎……
最后,民警对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平南公安温馨提醒
对散布、传播虚假信息,引起社会恐慌的
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位家长
请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孩子们也请注意
请做诚实的娃娃
懂事听话莫撒谎
让家长和警察蜀黍省点心
警方提醒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