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8日,平南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为21名工人成功讨薪约3.5万元,获得讨薪工人的一致好评。
2月8日,黄某某、李某等10多名工人代表来到大新司法所反映某电子厂老板梁某拖欠21名工人约3.5万元工资。春节前至今,梁某多次答应将工钱发给他们,但都爽约,希望司法所帮忙协调沟通,追回血汗钱。
了解详细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致电梁某,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粱某称因疫情严峻,其在广东无法返桂参加调解,且电子厂加工的外贸产品资金未回笼,暂时无法发放工钱,请求工人宽限至2月18日。
2月18日,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梁某因在广东办理贷款业务未到场参加调解。工人代表情绪激动,表示要强行搬走厂方物资抵债。工人代表李某说:“梁老板多次答应发放工资都爽约了,现在我们担心老板会跑路,到时候21人的血汗钱会一分不得”。工作人员抓住问题关键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让工人代表明白“暴力”并不是正确的讨薪方式,并致电告知梁某拖欠工资也不是一个诚信经营者的做法。经工作人员耐心说服疏导,工人代表答应再给多一次机会梁某,如再不得工钱,将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后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调解,梁某答应于3月8日前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工人。
3月8日上午,工人代表黄某某致电大新司法所所长曾重歌告知:梁某已于3月5日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他们。至此,一起困扰了双方多时的劳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完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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