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4月9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措施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等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返)屏人员、车辆管控措施
1.宁德中心城区(蕉城、东侨)入(返)屏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县域(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电力抢修车、民生物资能源保障车、应急物资保障车、抢险救灾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车辆及人员等确实需要进出的,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予以通行)。
2.其余地区入(返)屏人员、车辆,严格按照《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号)》执行管控措施。
二、出屏人员、车辆管控措施
1.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前往蕉城区、东侨区。非必要不离开屏南前往其他地区,确需离开屏南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交通卡口工作人员落实测温、验码、登记等防控措施。
2.若已购买火车票预前往蕉城区、东侨区的居民朋友,请提前办理退换票手续。
三、公共交通管控措施
1.年4月10日起,屏南汽车站全面停运市、县际班线。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2.县内各交通路线、客运班线正常运营。
四、运输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控措施
各经营单位、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来屏运输货运车辆防控流程》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1.货主企业需提前申请办理《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卫健、发改、农业农村、工信、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办理流程详见《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年第12号)》。
2.运输货物车辆到达交通卡口前,货主企业必须提前抵达交通卡口。
3.货主到达交通卡口,出示《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交通卡口工作人员对司乘人员落实防控措施:(1)非涉疫司乘人员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在交通卡口进行抗原检测,车辆贴封条。(2)非涉疫司乘人员未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在交通卡口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车辆贴封条。(3)涉疫司乘人员由专门核酸采样组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车辆贴封条。期间,司乘人员不下车,规范佩带口罩。
4.司乘人员驾驶车辆至车辆消杀点(屏南高速口左侧)进行消杀。
5.货主企业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司乘人员、装卸人员防疫措施。(1)非涉疫区域。①司乘人员抗原检测为阴性的,方能开始卸货。②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司乘人员方能离开。③卸货人员完成卸货后,必须至仓库附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2)涉疫区域。①行业主管部门视情况落实货物物表检测。②人员按防控措施进行管控。③卸货人员完成卸货后,必须至仓库附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便民服务采样点设置
1.古厦原小哈佛幼儿园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
(1)采样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采样对象:县域内健康码为黄码人员
2.东区弘祥天玺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
(1)采样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采样对象:应检尽检及适时抽检人员
3.原鸿辉汽修厂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民政局斜对面)
(1)采样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采样对象:城乡居民
4.医院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医院急诊科一楼)
(1)采样时间:下午17:00至次日8:30
(2)采样对象:城乡居民
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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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编辑:陈玉霞
审核:苏小芳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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