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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布疫情防控9号通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年第9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社区传播尚未阻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宁德蕉城区等地入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有宁德蕉城区旅居史,4月10日(含)以后入(返)岚的,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的集中医学观察+7天的居家健康管理,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宁德蕉城区的中高风险区按原规定执行。

  2.3月27日至4月9日期间有宁德蕉城区旅居史的入(返)岚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的居家健康管理+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区市民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他县(市、区)。

  4.市民朋友们要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

  5.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6.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可拨打电话,或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应当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7.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4月10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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