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清37万元的债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某分别于年12月20日、年8月9日向陈某借款共27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相应利息。到期后,全某一直未还款,陈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全某偿还陈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全某仍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敦促全某尽快履行义务,但全某一直拖延履行。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发现全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遂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封该房屋,随后启动了拍卖程序,并将拍卖有关文书送达全某。全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官,表达其履行义务的意愿。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5月26日,案外人徐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一次性代全某还清37万元债务,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深入推进,平南法院执行局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对有财产却怠于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拍卖措施,提升执结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侯家栋)
本文来源:贵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