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予以奖励的通告为加强对承办集体性聚餐活动的监督,做好平南县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对积极提供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单位违法违规承办宴会、红白事酒席线索(经核实举报信息真实有效的)的居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平南县范围内违规承办宴会、红事酒席,白事酒席超过50人的餐饮单位(酒家、酒店、大排档、“农家乐”等)。二、举报方式及途径采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餐饮单位的名称、住所(地址)等相关情况。举报-。三、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元人民币奖励。四、相关要求(一)举报人应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三)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乡镇、街道)举报同一事实的,由其中之一的部门(乡镇、街道)奖励,不予重复奖励。(四)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将如实记录,对受理后的线索经查属实的,将及时兑现奖励。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视平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而定,如终止届时将另行通告。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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