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顾广西一男子在家检查线路时触电身亡,家

白癜风地图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9084445.html

水、火、电是生活中最离不开的三种东西,但是水火无情,不管是洪涝灾害还是火灾,带来的危害都是巨大的,而电相比这两者还要更加凶猛,因为在水火面前还能想办法自救,在高压电面前,人往往还来不及逃跑就已经被“一击毙命”。

正因为这样,与电有关的民事纠纷也数不胜数,广西一名男子在家检查电路时就触电身亡,而他的家属向供电所索赔39万,法院给出了最后的审判。

广西的老刘这天在家闲来无事,突然想起前阵子家里冒出阵阵电火花,考虑电路可能已经老化,日后使用难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他决定自己拿工具检查和维修一下电路。

电路维修是专业人员的工作,老刘没有接受过系统学习,只是以往在工人维修和安装时学过一点皮毛,所以并不熟练,对有些危险区域也没有规避意识,果不其然,维修进行到一半他就触电倒在地上,浑身僵硬,时而抽搐。

家人见状不敢上前搀扶,确定周围已经没有医院进行抢救,但是电流过大,老刘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上午还好好的一个人,生死就在一瞬之间。

家属悲痛万分,但是痛定思痛之后,他们认为老刘发生这种意外的原因是供电所的问题,供电所没有为他们的房子电表安装闸刀,导致家里已经发生漏电的情况还无法及时断电,最终才会导致悲剧发生,所以他们以此为依据将供电所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赔39万元赔偿金,平南县人民法院受审此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家用电闸都需要手动断电和接电,在进行电路维修之前,所有人都应当提前手动断电,这是检查与维修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但凡电路中还有电流穿过,行为人的安全就已经受到了威胁,闸刀不可能自动跳闸断电,所以老刘家属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其次,我们的家用电属于低压电,所以家用电发生相关事故时,依据的是过错责任法来判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原则来断定责任,这就说明供电所需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依据其是否遵守了应尽的职责以及是否与老刘的死有法律因果关系来判定。

订阅解锁TA的全部专属内容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5889.html